Malaysia's going to stop/Ban P2P technology
(吉隆坡26日訊)大馬網友上網非法下載電影、歌曲等的現象已「勢不可擋」,然而下個月若國會修法成功,將阻攔網友繼續侵權盜取,網友更可受到版權擁有者起訴而惹官司! 國內貿易、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將向國會提呈《1987年版權法令》修訂法案,以賦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(ISP)中止涉及非法上傳及下載侵權檔案的用戶,甚至提供相關資料給版權擁有者。 換言之,非法下載的網友身份將大曝光。而國內的互聯網供應商包括馬電訊、明訊、數碼網絡等。 目前大馬網友通過多種軟件「免費」下載歌影視等的檔案,已成為大馬網民 生活 的一部分。 貿消部副部長拿督陳蓮花向《東方日報》表示,該部門已完成所有的工作,目前該法令已交由總檢察署審核。 「部門希望能夠在本季的國會議會提呈有關修訂法案,惟目前依然等待總檢察署作出最後審核。」 馬來西亞唱片業公會總裁陳業夫在接受《東方日報》的電訪時指出,修訂法案將允許版權擁有者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作出投訴,以要求供應商警告非法下載的用戶,並提供用戶資料予版權擁有者用作起訴之用。 用戶可被終止服務 他表示,在現有法令下,版權擁有者有權起訴提供管道給民眾非法下載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,「不過,我們也認同這對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不公平,因此,一旦修訂法案在國會獲得通過,將賦權這些公司對付他們的用戶,甚至中止他們的互聯網服務。」 陳業夫指出,版權擁有者一旦發現本身的版權遭到互聯網用戶盜用,即可向相關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發出書面通知,要求他們針對有關用戶採取行動。 「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將先向非法下載的用戶發出第一封警告信,一旦重犯則將接獲第二封警告信,倘若他們不願停止非法下載活動,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可直接中止他們的服務。」 三國已落實執法 他透露,互聯網用戶通過點對點(peer-to-peer,P2P)服務非法 分享 及交換侵權文件如音樂、電影及電腦軟件等,因此通過修訂這項法案將保護版權擁有者的權益。 「根據全球的統計,每分鐘就有幾百首歌曲通過P2P技術平台分享出去,這導致版權擁有者面臨嚴重的損失。」 他續指,一旦《1987年版權法令》修訂法案取得通過並執行,大馬將成為繼台灣、韓國及紐西蘭之後,第四個落實相關措施的地區。 陳業夫相信,通過這項法令的修訂,將能夠遏制國內的非法下載活動,繼而減輕唱片業者所面對的嚴重虧損。 The free-and-easy days of illegal downlo...